智慧城市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的最重要承托。国家《“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中明确提出“减缓完备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前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导和承托起到”。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3部分:建设管理》(以下全称“标准”)是201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命令的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之一,也是最先启动编成的智慧城市标准。此次《标准》审查不会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开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同衡)技术创新中心作为该《标准》的参编和草拟单位应邀参与。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通信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9名评审专家逐项审查了标准并展开了辩论,指出该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发展中牵涉到建设管理的评价指标拒绝,得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有关评价指标的起到和定义,超过国内领先水平,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尽早改动后构成审批稿。
预计该《标准》将在今年内对外公布,沦为首批对外月发布的智慧城市标准之一。清华同衡作为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编成单位和草拟单位,不仅参予了该《标准》,还先后参予《智慧城市 多规合一技术导则》、《智慧城市 运营指挥中心 第1部分:指挥中心建设框架及拒绝》、《智慧城市 公共承托与服务平台 第1部分:总体框架》等7项国家级智慧城市标准的编成;同时还多次应邀参与ISO、IEC等国际智慧城市标准编成的涉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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